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恋爱婚姻家庭》 > 2019年第3期
编号:527920
征地补偿欠公平,村规不是挡箭牌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5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19年第3期
补偿款,集体经济,案件,说法
     方芳

    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补偿袁成為农村土地权益的主要形式之一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定袁当地传统尧习惯尧观念等对村民小组决定的影响袁都关系着人们是否能充分分享土地权益遥

    /案件/

    有儿招婿不补偿

    因为招了上门女婿,多年来与父亲共同生活,许燕琴一直是街坊邻居口中的孝顺女儿。可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却让她觉得,好的口碑并没有给她和家人带来公平的待遇。常听人说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她这个不外嫁的女儿竟然也有着同样的遭遇。

    许燕琴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丈夫郭成武与她同县不同村。郭家男丁多,父母没有能力给每个儿子盖房子娶媳妇,而许家只有许燕琴和她哥哥两个孩子,哥哥又早已成家另立门户,找个上门女婿其实一举多得。就这样,郭成武婚后搬到了许家,将户籍也迁到了许燕琴所在的村子,与妻子和岳父许江海成为了同一个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户的成员,在原来的户籍地不再享有住房和承包地。

    结婚的头几年,许燕琴生了两个儿子。后来他们四个人和许江海一起分到了一块承包地,户主是许江海。二十几年来,夫妻俩也与其他村民一样,履行着村民的各项义务,比如缴纳农业税、参与村民议事等。

    近些年来,村里的一部分耕地陆续被征收,另一部分则集体流转给大农户经营。村民手里的土地虽然少了,不过可以得到征地补偿款,收入上倒没有损失。可是,村民小组在讨论补偿款分配方案时提出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4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