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你get了吗?
苏大强,苏明玉,已断绝亲子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父母没尽职,赡养义务也不能打折,苏母突然离世,遗产该怎么分,分清共有财产,苏父先分一半,二哥“啃老”多,法定原则仍均分,苏父记“抚养账”,明成该不该还账
◎文/白龙
前些日子电视剧《都挺好》火爆热播,剧中提到的“原生家庭”“职场危机”等种种问题非常贴合当下,具有现实意义,一经开播就火速圈粉。不过,在关注这部热播剧的同时,关于亲情、法理及赡养、遗产等法律问题也成了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由于受不了母亲的“偏心”,苏家小女儿苏明玉自18岁起就与父母约定断绝了亲子关系。然而,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苏家父母对子女如此厚此薄彼是否违法呢?
已断绝亲子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剧中,由于母亲的偏颇,苏明玉自18岁开始,就和父母达成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近十年时间她没有再向父母要钱,也再没回过家。那么现实生活中,这种断绝亲情关系的约定有效力吗?是否达成协议就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了呢?
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可以断绝亲子关系一说,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
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10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