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我的监护人我做主
公证处,监护权,失去神智前,她为自己“留了一手”,你需要意定监护吗,什么样的“意定监护”才有效,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是一回事吗,找靠谱的『监护人』,难
◎文/本刊编辑部当我孤独老去,谁来管我?

失去神智前,她为自己“留了一手”
半年前,周杏芳(化名)开始担心自己的精神会出问题。
人的预感有时就是这么准,她的担心果然应验了。她先是在熟悉的地方迷路,说话、做事越来越奇怪,慢慢地,连吃喝拉撒也不能自理了。
大儿子带她去了医院,确诊为“血管性痴呆”,好不了了,只能让她住进护理院。
小儿子跑来大吵大闹,非要把她接回自己家。从下午一两点到凌晨一两点,护理员都换了一班,他还在闹。院方都心虚了:儿子来接妈,有什么理由拦着?
周杏芳看上去毫无知觉,她没法说“好”,也没法说“不”。
但是这个法律意识极强的老太太“留了一手”。在神智清醒的最后日子,她签署了一份法律文件,挑了大儿子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孙女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
人活到85岁,心里明镜一样,两个儿子什么脾性,她太知道了。
十年前,老宅动迁,两套动迁安置房到手,在老两口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居然出现了小儿子的名字。老太太那时候就会用“法律武器”,把小儿子给告了。但是官司没打赢,原因是老两口拿不出充分证据。后来老头子没了,大儿子不让她一个人过,把她接到家里。她那两套房子一套空着,一套出租,租金就当养老金了。
年初,她突发脑梗,亏得送医及时,救了回来。她担心哪天会复发,决定及早做准备,过去的事历历在目,两套房子放在那里,万一她以后糊涂了,不能没有做主的人。
她催着大儿子去了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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