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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6502
疫情下的家事法律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20年第3期
抚养权,抚养费,婚姻法,律师解析: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每个人的生活多少都受到了影响,一些家事问题也遇到了新的挑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疫情特殊时期有着重要功能。本期,我们就疫情期间的家事纠纷问题进行一些解读。

    .“疫情期间,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以疫情为理由拒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吗?”律师解析: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均有程度不一的隔离观察、封路、封闭或者半封闭管理小区等措施。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自疫区或正处于医学隔离期,或者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一起处于医学隔离期,或者子女居住在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以上特殊情况下进行探视,不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或者客观上无法实施探视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暂时中止另一方探视权,待疫情结束后再行恢复。

    .“疫情期间没有工作来源,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律师解析:

    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

    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甚至无收入不意味着没有积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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