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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6472
未婚妈妈之困:生育保险金该不该享有?
http://www.100md.com 2020年5月3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20年第4期
上海市,街道,女性生育基本权益因“未婚”被设卡,不服气状告街道,走上破冰之旅再状告社保中心,为未婚妈妈群体争取权益,选择做未婚妈妈,是否本来就是错误的?
     宝蓉

    近日,我国首例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纠纷案,引发了舆论热议。案件背景是这样的:上海未婚女周丽在跟男友分手后意外怀孕。怀孕后,周丽去上海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简称街道)申办《计划生育证明》被拒;儿子出生后,她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简称上海社保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又被拒。随后,她先后起诉了街道和上海社保中心,均败诉。之后,周丽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高院)申请再审此案。2020年1月16日,周丽接到了上海高院再审受理通知。

    一时间,这则新闻引发了关于未婚妈妈是否有权领取生育保险的讨论热潮……女性生育基本权益因“未婚”被设卡,不服气状告街道

    周丽长相秀美,是上海一家大公司的财务总监。然而,自身条件优越的她,在个人情感方面却屡遭不顺。2016年7月,40岁的周丽和男友分手,次月,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一时间很迷茫,挣扎:她早已过了适婚适孕年龄,打掉孩子,就意味着此生可能不会再有孩子;而未婚生育,却与传统观念相悖,定会招来闲言碎语。

    犹豫再三,周丽还是决定生下孩子。令她感动的是,父母给了她极大的理解和支持。

    周丽与父母住在同一个小区,彼此能紧密联系又有自由空间,她感觉这是自己最理想的生活状态。她很独立,做好了一个人迎接孩子到来的一切准备。然而,现实问题却不像她预想的那么简单。

    2016年9月的一天,周丽去医院做初次孕检,医生却因她没有社区医院开具的“孕档卡”而拒绝给她做检查。可是她去社区医院开具“孕档卡”,社区医院却以周丽提供不了结婚证为由拒绝办卡。万般无奈的周丽又换了一家医院做检查,在她的一再坚持和请求下,医生最终勉强答应给她建检查卡,让她按期来做孕期检查。

    好在周丽的整个孕期都比较顺利,2017年5月,周丽剖腹产生下儿子,她请了一位阿姨照顾自己和儿子。

    周丽了解到,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金,需要街道开具《计划生育证明》。2017年7月21日,她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宝宝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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