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松韵之母车祸案的法律解析
肇事罪,投案,醉酒
◎文/坪山检察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背景
2018 年12 月底的一天晚上,马明弘和几个朋友在四川省叙永县城区唱歌、喝酒、吃夜宵。离开夜宵店后,马明弘驾车欲去买鞭炮燃放,行驶至一个交叉路口时,从后面撞上道路右侧同向行走的3 个人,其中一人是演员谭松韵的母亲。 马明弘随后逃逸。3 日后,马明弘在其家属规劝、陪同下投案自首。谭松韵的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受害人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2020 年9 月19 日,此案一审结果公开宣判。 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三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20048.88 元;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47907.15 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5619.41 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五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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