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吧!独生女把“自己”告上法庭
法定继承,继承人,遗嘱,案件故事,一个独生女的中年危机,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诉讼,一个被特殊启动的机制,评案析法,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答案来了!,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

【 案件故事】
母亲猝然离世,上海独生女宋颖(化名)忽然发现,作为家中唯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面对母亲留下的遗产,她陷入了“左右手互搏”的悖论之中。
在法律层面上,她既是失智父亲的法定监护人,又和父亲同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她需要同时代表自己和父亲分割遗产,厘清彼此的继承份额。然而,这并不容易。为此,宋颖不得不聘请律师,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一个独生女的中年危机
宋颖出生于20 世纪70 年代,父母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随着时代发展,他们逐渐积累了一定资产,为女儿提供了不错的生活条件。
作为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宋颖和父母感情至深。随着年龄的增长,宋颖也逐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2022 年初,宋母和宋颖商量,将家中3 套房产进行售卖。父母年迈,女儿工作非常繁忙,无人有精力照料这些空置的房屋。
因为一家三口不分彼此,宋颖家的房产证上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登记着宋父、宋母的名字。这意味着,买卖房屋必须经宋父本人出面才能完成。但实际上,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多年的宋父,早已没有能力做此事。
宋颖找到汪李平律师,协助其成为宋父的监护人。然而,一切尚未来得及办理,噩耗突降,宋母因病去世。这让宋颖的生活彻底陷入悲痛和被动之中。
一方面,宋母去世后,宋颖成了失智老父亲唯一的依靠。她必须想办法,在兼顾本就十分繁忙的工作的同时,照顾好自己的父亲。
另一方面,宋家的家庭资产,变得更加难以处理。宋母的名字尚列在所有房产证之上,想要进行房屋交易,首先要将宋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也就是说,宋父和宋颖,两位宋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在交易前,完成对宋母遗产的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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