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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2261
妻子单方面终止妊娠,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http://www.100md.com 2023年9月19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23年第10期
小赵,案件回顾,妻子单方面终止妊娠,丈夫起诉,法院审理,妻子没有侵害丈夫的生育权,律师解读,男性是否享有生育权?,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吗?,在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时,丈夫可以如何救济?
     ●文/朱雨晨 朱婵婵

    近日,有关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否侵害丈夫生育权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那么,男性是否享有与女性同等的生育权?妻子擅自终止妊娠到底构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 案件回顾】

    妻子单方面终止妊娠,丈夫起诉

    2021 年9 月,四川省成都市的小刘与小赵正式从朋友关系转为恋爱关系。2021 年12 月,小赵怀孕,经检查患有子宫肌瘤,小刘与小赵登记结婚。但就在2022 年春节后,两人因感情问题分居。

    2022 年2 月27 日,小赵要求与丈夫小刘离婚,并决定终止妊娠。在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小赵独自到医院进行终止妊娠手术。

    随后,小赵向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

    8 月4 日,小刘以小赵侵犯其生育权,对其造成精神损害为由,诉至高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法院审理】

    妻子没有侵害丈夫的生育权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与小刘结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好,小赵在向小刘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终止妊娠,具有正当理由,不属于擅自终止妊娠。另外,小赵怀孕后,患有子宫肌瘤,基于身体原因,也可以终止妊娠。小赵没有侵害小刘的生育权,小刘主张的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了小刘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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