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做亲子鉴定,男子被判系生父
玉花,抚养费,女子未婚生女,状告前男友讨要女儿抚养费,为证父女关系,女子当庭申请亲子鉴定,拒做亲子鉴定,法院判决亲子关系成立
●文/易刚亲子鉴定既涉及亲情关系的变化,也是确认亲子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证据。因而,既不要轻易提起,也不要随意拒绝,特别是在庄严的法庭上,一定要慎之又慎——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广西一名女子未婚生女,前男友拒付女儿抚养费十余年,独自养育女儿的女子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前男友告上法庭。为证明前男友与女儿的父女关系,女子提出做亲子鉴定,遭到前男友拒绝。
那么,拒绝做亲子鉴定就能否定亲子关系,逃避抚养责任吗?拒绝做亲子鉴定又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给出了公正的裁决。
女子未婚生女,状告前男友讨要女儿抚养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赵振华和孙柳芸经朋友介绍相识,见面后双方对彼此印象不错,也很谈得来,便决定相处看看。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人感情很快升温,不久便同居生活了。
翌年,两人有了女儿,取名赵玉花。按理说,此时他们应该登记结婚,给女儿一个安稳幸福的家。可是没想到,两人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产生了分歧,谁都不愿做出让步。
这时,双方才认识到,彼此之间了解得其实不够充分,仓促的婚姻并不可取。最终,双方因闹得不可开交,选择分道扬镳。
俗话说“大人不合,小孩遭殃”。这对父母一拍两散,可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怎么办?
初为人母的孙柳芸,不愿割舍自己的骨肉,选择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可是,赵振华离开孙柳芸之后,却一直不尽抚养女儿赵玉花的义务,且一拖就是十几年,让孙柳芸异常恼怒。
2022年秋,眼瞅着女儿赵玉花即将从小学升至初中,而随着这些年来物价上涨,孙柳芸实在难以独自承受经济上的压力,她在与赵振华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愤然将其告到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赵振华每月支付女儿赵玉花的抚养费3000 元,且一次性支付从女儿出生至18 周岁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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