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律师反性侵、反家暴的20年
冬梅,李莹,案子,成为妇女权益保护律师,法律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海花案,20年来,我的血是热的
◎文/李莹律师李莹,从2002年开始关注妇女儿童权益,20年间,受理了500 多起与家庭暴力、性骚扰、性侵害有关的案件。她是中国反家暴、反性侵立法的见证者,也是推动者。
2005年8月,我国“性骚扰”首次入法,李莹在第二天为当事人提起诉讼,案件引起轰动,被称为“京城第一性骚扰案”。2016年3月1 号,李莹提交了北京市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2015年中国反家暴法通过的时候,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这是对现实的一种回应,我们构建新型性别文化势在必行。”今年6月,李莹将20年间受理的案子节选19 件汇总成书——《走到春暖花开:一位女律师办案手记》。
成为妇女权益保护律师
我律师生涯办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家庭暴力案件。
那是2002年,一个妇女走进我的办公室,她被丈夫打断了胳膊,然后像秋菊一样四处奔波找说法,想要追究男方的责任,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找到我的时候,我印象太深了,她手上的绷带都变了颜色,是灰突突的。
那时候针对家庭暴力,国家方面刚刚立法,我国是1992年开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首次把“反家暴”纳入进来,禁止家庭暴力,到2015年专门法《反家庭暴力法案》出台,经历了20年磨一剑的过程。
小时候我跟外婆在湘西长大,那儿的民风特别淳朴,但也能看到很多家暴,丈夫打老婆,大人打小孩,甚至我的叔叔也会打婶婶,她连上桌吃饭的权利都没有。
我们家在山城,大部分都是女性承担繁重的运货工作。我觉得很不公平,女性特别勤劳,但又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就想长大以后一定要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从那时起,我心里就埋下了一颗种子。
大学我其实学的是经济,但还是一直想当律师。
1995年我刚工作不久,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妇女性别议题得到空前关注,在此之前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老公打老婆是违法的,那也是家暴的议题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从那时起,我开始关注女性权益。
法律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
2005年,我代理了一个案子,后来被称为“京城第一性骚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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