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婆婆去世,儿媳能继承其遗产吗?
婚姻关系,遗嘱,民法典,典型案例,律师分析,一.离婚冷静期内,陈兴亮因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如要避免孔萍瑶分走售房款,陈兴亮或其家人可以怎么做?,三.如何处理好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争议?
●文/王秀全 王丹丹进入离婚冷静期并不代表已经离婚了,因此,既要谨慎做决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要认真协商,真正做到好聚好散……
【典型案例】
陈兴亮与孔萍瑶于2016 年9 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陈浩。婚姻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之后感情逐渐变淡,于2018 年2 月开始分居。
2022 年9 月9 日,陈兴亮和孔萍瑶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天,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了《离婚协议书》,并给双方出具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告知自2022 年10 月10日至2022 年11 月8 日,双方应当持有效证件(原件)、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日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2 年10 月10 日,陈兴亮和孔萍瑶领取《离婚证》,并在民政局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陈浩在离婚后跟随孔萍瑶一起生活,陈兴亮一次性支付50 万元抚养费。
离婚后,孔萍瑶无意间了解到,婆婆在自己和陈兴亮的离婚冷静期期间去世,并遗留北京市朝阳区房产一套。随后,陈兴亮与其父在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将朝阳区房产出售,每人各分得436 万元售房款。
2022 年12 月,孔萍瑶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她认为,婆婆去世时,自己和陈兴亮并未离婚,陈兴亮继承婆婆的房产应当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获得陈兴亮继承房屋出售款的50%。

对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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