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怎样离婚的?
男方,女方,家族
黄笏“七出”:
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离婚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里,最典型的离婚方式就是出妻。出妻,又称休妻,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一纸休书”式离婚。在这类离婚里,女方没有任何话语权。但男性想要出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只有满足以下七个条件之一,男性才有理由出妻。这七个条件也被称为“七出”。
首先是“不顺父母”。古人把公公婆婆称为舅姑,所以这条也叫“不事舅姑”,这是“七出”里最重要的一条。
据《礼记·昏义》载:“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所以重责归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而后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的婚姻中,女性作为妻子的首要任务,是要与男方的家人和谐相处,顺从他们。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的父母认为儿媳不够顺从,就算丈夫再不情愿,这婚也不得不离,《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就是因此而发生。
不只民间故事,这样被迫出妻的事情也发生在了陆游身上。他与原妻唐婉,感情本来极好,但因为陆母担心陆游耽于儿女情长,误了求取功名,被迫离婚,并因此留下《钗头凤》二首,成为历史上又一桩著名的爱情悲剧。
第二是“无子”。在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里,“下以继后世”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不孝有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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