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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03231
继承遗产,别把公证当“令箭”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日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2017年第3期
     遗嘱继承房产,公证不是必须程序

    [案例]刘老伯经与老伴协商,共同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将老两口共有的、经拆迁获得的房屋留给孙女。为确保将来晚辈继承房产少出乱子,老两口打算到公证部门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可女儿告诉他们说,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即使不经公证也不影响将来继承。房屋继承过户必须经过公证吗?

    [解答]过去多年来,房屋登记部门一直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要求继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时提供公证手续。

    然而,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多年来遗嘱继承房产必经公证之程序宣告寿终正寝。明确了继承公证不是必须程序,不公证也可以办理继承。只要提交立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等,就可以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取去世老人存款,公证并非唯一途径

    [案例]王老伯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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