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段子手”罗翔解读《开端》
罗翔

最近,很多同学让我讲一讲热播剧《开端》中的法律问题。所以,我放弃了柏拉图,加入了追剧大军。当然,我对自己的说法是,我追剧主要是为了工作。这个故事围绕着一个问题不断循环:如何阻止一场爆炸案的发生?进而不断地逼问我们: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你会不会做得比现在更好?
首先是爆炸问题。
犯罪嫌疑人自制炸弹,准备在公交车上实施爆炸,这涉及了多种犯罪。
第一,制造炸弹行为本身构成刑法125条的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这个罪的基本刑是3—10年,情节严重的甚至也可以判到死刑。
第125条是我国刑法中最长的一个选择性罪名,全称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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