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市试点商业养老金业务 等
10省市试点商业养老金业务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商业养老金业务开展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区域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
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业务。而年满18周岁的个人,都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入围首批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机构有4家,分别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养老服务条例支持子女陪护
已通过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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