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中药变“毒药”
例一:中医医师张某在某地合法开设门诊,为患者诊断治病并配售中药。1993年3月24日中午1时30分许,袁某因牙痛到张某的门诊就医。张某给袁某诊断后便开了中药清胃散二服。因在此之前张某错将有毒的草乌装入放玄参的药斗内,在配药时将草乌当作玄参配给了袁某。袁将其中一服中药泡服后,即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经医院抢救无效,例二,女,45岁,慢性精神病患者,反复发作。医生抄用偏方,并加大剂量给药,3周后患者出现全身无力、四肢麻木、呼吸困难、咳嗽无力、言语不清,疑为砷中毒。经抢救在很多人的认识里,相对于西药,中药无毒无害,副作用小,事实果真如此吗?
专家告诫我们,应谨慎地对待医和药,尤其是一般群众疏于防范的中药中毒。是药三分毒。这个“毒”,也可以解释为副作用。西医讲这个药有毒性,那个药有毒性,是说吃了这个药以后,它可能会对哪些脏器、哪些组织造成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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