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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旨在将联合行动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形成的有益经验,转化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指导意见》的两大亮点: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二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指导意见》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一是《指导意见》注重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素养,具体为“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指导意见》注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供餐单位“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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