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
刘女士,抚养费,陈先生
前妻更改孩子姓名能拒付抚养费吗陈先生协议离婚,孩子随前妻生活,由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后,前妻携儿子远嫁外地,并将儿子姓氏改随继父姓,还改了名字。陈先生知道后要求前妻将儿子姓名改过来,否则拒付抚养费。于是前妻与他中断了联系。不久前,前妻以为儿子要抚养费的名义将陈先生告到法院。请问,陈先生能以前妻擅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吗?
陈先生不能因前妻改了孩子姓名而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随其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姓氏。”由此可见,陈先生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陈先生的儿子虽然归前妻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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