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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45511
好友借款末约定利息,可以不支付吗等
http://www.100md.com 2024年6月28日 妇女 2013年第8期
     好友借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不支付吗

    李某和张某是好朋友,张某的孩子要上大学,向李某借款两万元,张某写了借据给李某,注明向李某借款两万元,一年后还清,但双方并未约定利息。

    一年后,张某将两万元现金还给李某,李某要求张某按同期银行标准支付利息,张某不肯。李某一怒之下把张某告到了法院。请问,这种情形之下,张某可以不支付利息吗?

    李某的要求不合法,张某可以不支付利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根据上述案例,李某和张某之间形成的是自然人借贷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案中,双方形成借贷关系时并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因此,张某可以不支付利息给李某。

    子女之间能否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

    刘某夫妇有四个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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