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回家途中遇害,用人单位难逃责
王建,北京,女儿
七月2012年12月9日,北京沃金制造有限公司23岁女职员张青,在加班回家途中被人击晕,抢走钱包后,扔进河沟溺水身亡。三个月后,张青尸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王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71万元,但由于王建没有赔偿能力,家属实际只获得6万元赔偿。张青父母认为,女儿是在加班至深夜回家途中遇害的,北京沃金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既没将自己的女儿安全送到住处,也没让其打车回宿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沃金公司却反击称,张青虽然是公司的员工,但双方未签订劳务雇佣合同,张青并不算正式员工,而且公司没有义务把每个员工都安全送到家,所以不愿给予经济赔偿。2014年6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单身女孩深夜加班,
黝黑小巷危机四伏
2012年7月,23岁的河北保定女孩张青从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来到北京闯荡。父母觉得一个女孩子在外不安全,原本不同意她去北京求职,可张青铁了心要出去闯闯。来到北京后不久,她应聘成为北京沃金制造有限公司的仓库管理员,月薪3200元。
刚参加工作的张青没有积蓄,只好在东城区一处城中村租了间十几平方米的小黑屋,一个月房租800元,每天上下班都要转好几趟公交车,来回得三个小时。虽然辛苦,但张青咬牙坚持了下来。
张青所在公司专门从事产品外包装制造,每到月底,公司都要进行一次仓库大盘点。所以上半个月还好,到了下半个月,几乎天天晚上要加班。夏天天黑得晚,张青回去的时候,隐约还能看见路,再加上天热,巷子里经常有人坐在门口纳凉,这让她胆子大了很多。
此后半年,张青的工作搭档换了五个,同事辞职的原因都是因为加班太频繁,大家都在外租房,下班太晚,公司也不安排厂车接送,很多时候只能打车,长此以往,工资都不够打车的。同事陆续走了之后,工作努力勤奋的张青便被提拔为仓库副主管,工资涨到4000元。虽然过了试用期,但为了规避给张青购买保险,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张青原本以为自己成了小领导,便不用继续加班,哪知道老板每次都亲自点名让她在场守着,甚至比其他员工走得还要迟。眼见着冬天到了,天黑得越来越早,张青下了公交车之后回家的那段路没有路灯,黑得吓人。她曾跟领导提过,自己住得远,加班不方便。哪知因为这事,老板很长时间都没给她好脸色,之后张青不敢再提。
2012年11月12日,张青和往常一样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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