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
再婚后,母亲有权私自让孩子改姓吗孟某与董某婚后育有一女,后来,董某向孟某提出离婚。孟某同意了董某的请求,并同意由董某抚养女儿。董某与梁某结婚后将女儿的姓改为梁姓,并称女儿由其抚养照料,自己有权决定她的姓氏。董某的做法合法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董某的做法是可以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11月1日对上述法律条款作出解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本案中,由于董某的女儿是未成年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姓名,根据上述法律解释,董女士若有正当理由,可以将女儿改随继父的姓,女儿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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