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替前夫还债?三次上诉峰回路转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沁雪得知后放声大哭,她终于有希望摆脱离婚后前夫无端令自己背下的巨额债务……巨额债务从天而降
2017年2月,李沁雪和男友准备婚礼时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已经离婚一年的前夫在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债,债权人把她和前夫一起告上法院,看到210万的巨额数字,李沁雪惊呆了……
李沁雪是兰州一家留学中介的工作人员,时年28岁,老公袁浩比她大3岁,开了家户外用品商店。2016年3月,李沁雪怀孕不久发现丈夫竟有了外遇。丈夫的出轨给李沁雪带来了巨大伤害,不幸流产。李沁雪坚决要求离婚,袁浩只好同意。他们所住的房子在袁浩父母名下,而袁浩经营的商店他说是贷款经营,没有盈利,李沁雪不想和他纠缠,只拿了他给的10万元精神补偿便办理了离婚手续。
随着时间流逝,李沁雪从离婚的阴影中渐渐走起来。半年后,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男友李雷。
10月的一天,李沁雪下班后走出公司,眼前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是袁浩。她问他什么事,没想到袁浩来求复婚。李沁雪断然拒绝,并告诉他自己有了男友。然而,袁浩并不以为然,开始死缠烂打,每周往李沁雪的办公室送花。
一个月后,李沁雪正准备下班,听到办公室门口人声喧哗,居然是同事们簇拥着袁浩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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