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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暂住证帮大忙:三姐妹成功维权
http://www.100md.com 2019年5月2日 《妇女》 2018年第8期
     湖北宜城的刘雪茹、刘雪萌、刘雪媛在北京同一家公司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了快10年。就在她们以为可以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公司却以“效益不好”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不承认和她们之间有近10年的劳动关系。三姐妹怀疑,公司为了避免和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意“黑”她们。可要打赢官司,必须找到证据,证据在哪里呢?三姐妹开始了艰难的维权过程……

    工作10年,三姐妹无故被辞

    2007年2月底,家住湖北省宜城市的刘雪茹、刘雪萌姐妹俩结伴来到北京打工。在朋友的推荐下,她们进入了北京远胜电力施工公司上班,大姐当厨师,妹妹刘雪萌则做保洁工作。2007年3月1日,两人正式入职,刚开始工资只有七八百元。工作后不久,她们曾提过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她们也能踏实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可领导却说,她们属于临时工不是正式员工,不用签订合同,只要公司每月发她们工资就行。随后几年,姐妹俩的工资从几百元涨到了两千多元。公司每月工资都按时发,这让她们少了很多担心。

    一次无意中,大姐刘雪茹听工厂其他员工说,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10年的劳动者,可以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回去赶紧把这条好消息跟妹妹说了:“咱们好好干,干满了10年就能签订合同,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了。”此后,姐妹俩铆足了劲,就想着等10年期限一到,再和公司提出签合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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