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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58755
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http://www.100md.com 2024年7月3日 妇女 2024年第5期
张某,王某,夫妻
     案例一

    首份离婚财产申报令

    圆满化解离婚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男)与王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生子张某某于2019年出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与王某的婚姻问题逐渐显露,因性格不合频频发生争执,对日常工作及生活均产生了严重影响,2021年初張某便与王某开始分居生活。在二人分居期间,婚生子张某某一直跟着父亲张某生活。最终,张某与王某的感情破裂,张某于2023年1月诉至法院,请求与王某离婚,并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

    法院为定纷止争,让当事人一次诉讼解决所有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向离婚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注意事项,要求其按照申报令要求及时填报,并释明不如实填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将少分或不分的法律后果。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如实申报了财产,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和平分手,案件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此案发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自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大连市发出的第一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主要要求当事人填报家庭所有财产,明确了申报范围,实行强制申报、如实申报和做好保密工作三项原则,对瞒报、谎报或不报者,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直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未如实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案例二

    丈夫向“情人”大额转账

    妻子成功追回并依法处分财产案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结婚十余年,夫妻双方均事业有成,收入颇丰。近年来,张某发现王某有婚外恋情、花销较大,双方为此争吵不断、关系恶化,遂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王某经营个人公司,其个人财务与公司财务存在混同,银行流水复杂,张某无法掌握王某出轨、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法院查明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故判决二人离婚,共同财产按照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予以平均分配。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在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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