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八百里加急”有多快
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300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800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天宝十四年(745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500里。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500里,那用的马无疑是御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唐代的一尺合现在0.303米,一里合454.2米,就是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两天时间。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唐国史补》曾记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的小官,他处理一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遭到了免官的处分。而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从这样严厉的法律看,一般强盗不会去劫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杀。而在交战时,应早料到敌方或会打埋伏拦截情报,至少会多途径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选自《人民日报》, 百拇医药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唐国史补》曾记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的小官,他处理一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遭到了免官的处分。而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从这样严厉的法律看,一般强盗不会去劫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杀。而在交战时,应早料到敌方或会打埋伏拦截情报,至少会多途径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选自《人民日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