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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0643
Z女士和她的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青年博览》 2008年第22期
     一

    前不久纽黑文中文学校老师期末聚会,Z女士姗姗来迟,身边居然没有带她的狗!

    “狗呢?”我问。大家都笑了,毕竟这是一个比较正式的饭桌会议,怎么能胡乱问狗的问题呢?

    Z女士也笑了,答曰:“别提了,这狗给我惹了大麻烦。不过,先容我吃点饭,慢慢讲给你们听。”

    Z女士爱狗近来是出了名的。孩子刚上了大学,心里一下没有了着落。家里有狗相伴,在身边转来转去的,空旷的大房子免去了许多寂寞。平时,带狗去医院看病,给狗洗澡,梳毛,搔痒,遛狗,既耗去了难以打发的时间,又获得不少难得的快乐。

    Z女士和丈夫在网上多方搜寻,终于订购到了一只小狗,取名欢欢。

    在美国,宠物享有几乎与人同等的生命权利。虽然Z女士非常珍爱欢欢,但毕竟是中国来的,对欢欢的爱完全出于一种本能,而对于涉及宠物的权利和规定,知道得并不多,因此也不幸触犯过法律。这一切让Z女士了解了许多以前根本想象不到的事情:宠物的权利和宠物主人的义务。

    二

    今年早春的一天,美国东北部的天气还比较寒冷。Z女士带着欢欢去学校看望正在读大一的女儿。

    那天是大学的家长日,学校里组织了一些活动,让新生的父母参加。Z女士把车停好,让欢欢独自待在车里,锁好车后,便去参加一个座谈会。

    Z女士开完座谈会,便急忙跑到停车处,想先探望一下欢欢,然后再去参加下一项活动。

    到了跟前,忽然发现欢欢不在了,接着又看到窗户上夹着一张警察的名片,Z女士害怕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按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当地警察局,警察告诉她,有人举报她把狗丢在车里,狗已被警察监护。警察让她等候,马上会派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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