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青年博览》 > 2009年第6期
编号:636621
古代的“公务员考试”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9日 《青年博览》 2009年第6期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来源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这个观点,自法国的伏尔泰等人首先论述以来,似乎已成公论。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不等同于现代的公务员考试。

    有才未必能当“公务员”

    唐代德宗贞元八年(公元792年),已经知名文坛的欧阳詹、韩愈、李观等人,同时科举登第,时称“龙虎榜”。但欧阳詹后来的自述是:“五试于礼部,方售乡贡进士;四试于吏部,始授四门助教。”(《上郑相公书》)相映成趣,韩愈也曾感叹说:“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上宰相书》)。因知考中进士并不等于考取了“公务员”。

    再做一个并非恰当的比喻:礼部主办科举考试并给中选者发榜,就像现代经教育部授权举办高等学历考试并给“中试者”颁发证书,只是认可了该人具有报考公务员的一种资格。但其人是否能够当官任职,权力不在教育部而在人事部,也就是给欧阳詹、韩愈等设置“四试”“三选”门槛的吏部。绕开特殊情况不论,历史上,凡这一类人事管理部门举办的定期及破例安排的考试,庶几可谓古代的“公务员考试”。

    不及格者的制服——粗麻短衣

    两晋南北朝时期,光从制度上看,选官考试法皆得继承,特别是号称选官大宗的孝秀和文吏,获取资格者必须经过考试程序。如《晋品官令》规定,“举秀才,必五策皆通……一策不通不得选”。魏晋之际的魏舒,年逾不惑时还是个“迟顿质朴”的落魄分子,但是看风水者说他是“贵人”,某权贵也断言他“终当为台辅”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43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