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唐朝是我国古代陆路和水路发展的极盛时期。与路和行人相伴生的各种交通规则的诞生,则开创了中国古代交通章法的先河。唐代是我国交通立法十分发达的时期。早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即由著名政治家马周制定了行人“入由左,出由右”的规定,率先在首都长安城实行即进城门必须靠左边行走,出城门则必须靠右行走。这也是目前为止我们见到最早的交通规则。
公元762年,唐代宗李豫为平定已蔓延7年之久的安史之乱忙得焦头烂额。而对于遥远的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他当然没有可能去关照。那些地处边远地域的人们的平常生活,他更没有可能了解。
高昌城,西域重要的中西陆路交通枢纽,也是此间最大的国际商会。南门口是高昌城最热闹的地方,因为进城出城的人们,都要经过这里,这里也成了商家看重的地方。商人张游鹤的店铺就开在大门口的大道边。百姓史拂的儿子金儿,和曹没冒的女儿想子都只有8岁,两个孩童坐在店前路旁玩耍。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大祸正在慢慢降临。
这一天,受雇于靳嗔奴的康失芬驾牛车把城里的土坯搬到城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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