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
在城郊一所专门关押无期徒刑犯的巨大监狱里,有一条看似十分人性、实则极为残忍的规定。我们每一个被判终身监禁的人。都有一次站在大众面前向全体市民发表半个小时演说的机会。犯人从牢里被带到典狱长和其他人的办公室所在大楼的露台上,前方是供听众聚集的三圣广场。若演讲结束听众鼓掌,演讲者就重获自由。
这听起来好像是天大的恩惠,其实不然。首先,向大众求助的机会只有一次;其次,万一听众不捧场——而大多数情况都是如此——这无期徒刑就等于是社会大众对你的判决。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它让希望变成折磨。犯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一切都由典狱长决定。有可能才人狱半小时就被带上露台。也可能需要漫长的等待。有的年纪轻轻入狱,走上命运的露台时已经垂垂老矣,几乎丧失演说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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