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看错他一回
一位导演对我说过这样一番话,让我出了一身冷汗。他说:“电影应该是酒,哪怕只有一口,但它也得是酒。你拍的东西是葡萄,很新鲜的葡萄,甚至还挂着霜。你没有把它酿成酒,开始时是葡萄,到最后还是葡萄。另外一些导演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知道电影应该是酒,但没有酿造的过程,上来就是一口酒,结束时还是一口酒。更可怕的是,这酒既不是葡萄酿造的,也不是粮食酿成的,是化学原料勾兑出来的。小刚,你应该把葡萄酿成酒,不能仅仅满足于做一杯又一杯的鲜榨葡萄汁。”
我听到过很多对我电影的批评,大多是围绕着“商业”两个字进行。这位导演的批评却超越这些表面现象,说出了问题的实质。
这位导演名叫姜文。
想听姜文道歉
我给姜文拍过《北京人在纽约》,他也给我拍过《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很少来往,平均一年打不了一个电话。我爱聊天,但非常害怕和姜文聊。我觉得跟他说话特别费劲,累,跟不上他,愣往上跟又很做作,掌握不了话语权,淡话显得非常被动。
电影对于姜文来说,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也是非常令他伤神的一件事。他认为应该由爱电影的人来从事这一职业。这种爱应该非常单纯,不顾一切,不能掺杂别的东西。对照这一标准,我总有不好意思的感觉,像做了对不起电影的事,把电影庸俗化了,因为我基本上还处于把电影当饭吃,为了保住饭碗必须急中生智、克敌制胜的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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