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卫生宣教联合家庭干预护理在正畸患者中的应用效果
3讨论,参考文献
王艳
【摘 要】目的 探討口腔卫生宣教联合家庭干预护理应用于正畸中的效果。方法 选取2021年1月-2022年2月贵州省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正畸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观察组予以口腔卫生宣教联合家庭干预护理,比较两组牙周指标、口腔功能、龈炎牙及龋牙发生情况。结果 观察组正畸后1个月菌斑指数、龈沟出血指数、牙龈指数评分均低于对照组,附着丧失、牙周袋深度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1年1月-2022年2月贵州省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正畸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男29例,女21例(牙齿总数1488个);年龄10~33岁,平均年龄(17.16±3.36)岁;矫正器佩戴时间7~17个月,平均矫正器佩戴时间(11.21±1.16)个月;病因:深覆颌18例,反颌14例,深覆盖12例,开颌6例。观察组男28例,女22例(牙齿总数1494个);年龄10~32岁,平均年龄(17.30±3.21)岁;矫正器佩戴时间7~16个月,平均矫正器佩戴时间(11.33±1.04)个月;病因:深覆颌19例,反颌13例,深覆盖11例,开颌7例。两组性别、年龄、矫正器佩戴时间及病因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可比。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年龄≥10岁;②具有基本的交流、表达及理解能力;③正畸前无其余严重性口腔疾病;④无其余严重性身体疾病;⑤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①正畸前存在严重龋齿、牙龈炎、牙周炎;②无法定期复查者;③无固定监护人的未成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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