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风雨之后见彩虹
“电视购物市场将经历一次残酷的洗牌。”这是快乐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刚对今后电视购物市场格局的判断。他的判断依据是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都将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上星频道每天18~24时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通知》还对电视购物监管、公司资质限定等各个方面做出新的规定。看来,把电视购物作为主要销售渠道的老板们估计要焦头烂额上一阵子。
电视购物的渠道优势
目前,在我国美容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的占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H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繁荣起来,比如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
电视购物是以电视台的专门购物频道为平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地以直播或录播的方式播出商品信息,以“教买不叫卖”的理念来播出节目,将信息性、娱乐性与知识性结合在
起,寓购于乐,提供给观众全新的视听享受与多样性选择的种家庭购物方式。消费者一般是通过电视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到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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