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名称真能“卸妆”吗
几十年时间,中国美容化妆品行业涌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热点项目,我们用心经营市场用心服务顾客,用心推动行业。与此同时,我们也经历了无数次的市场考验。2010。我们买入下一个十年。这是怎样的十年?我们该如何起步?我们如何才能精准无误地把握市场脉搏。了解行业动态?我们如何才能在硝烟四起的战场上看清胜利的方向?
2010,《财智》倾情打造精品栏目——锵锵三人行。每月固定一期,力邀优秀企业。出色代理、金牌店家、精英讲师、战略专家等参与其中。针对最新的行业现象,深入剖析,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
2010,倾听《财智》,倾听中国美容化妆品行业最客观、最实际、最与众不同的声音。
2009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化妆品新国标,明确除特别规定的成分外,化妆品具体成分均须标注在外包装上,并按加入量降序排列。要求2010年6月17日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标明产品成分、实际加工地,标签上的功效用语必须规范,而在此前生产的产品则给予厂家消化库存的时间。
为保证化妆品命名科学、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2010年2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进一步颁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这次的新规有哪些新内容?对美容化妆品企业有哪些影响?消费者会持什么样的态度?化妆品名称能真正“卸妆”吗?
本期,我们邀请了曾参加编制有关化妆品皮肤病的七项国家标准、负责编写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人体试验部分、编制《防晒化妆品SPF值入体测定方法》国家标准的刘玮博士和旖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韦济仕先生来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记者:刘主任,您如何看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颁布的《化妆品命名新规》和《化妆品命名指南》?
刘玮:我觉得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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