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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1895
杨汝清中国典籍里怎么讲“孝”?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东方养生》 2011年第3期
     编者按:百余年来中国文化历史传统被割裂、抛弃和否定。虽然我们在日常行为中对孝道有心理上的基本认同,但“孝”一度成为一个背负负面价值的词汇,至今亦尚在争论。去年网上“父母皆祸害”小组引起热议,带出一系列转型社会中父母子女关系的讨论,但究竟典籍中如何讲“孝”,其在当代又有何种价值?作一梳理亦是今日讨论“孝”之前提。

    唐代诗人孟郊在《游子吟》中慨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生我养我,在我们生命之初都有“三年不免于父母之怀”,之后我们成长中的每一天,都离不开父母为我们的无私付出,虽然对大多数父母而言,这种付出是不求回报的,但作为子女,却不能对父母的付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我们所能回报的就是孝。

    纵观华夏数千年的人文史,虽然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曾说过他从“仁义道德”的字缝里看出“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但那不过是在当时矫枉必须过正的特殊时期的一时激愤之语,当不得万世不变之圭臬。我们如有对传统的同情与关照,则当细心探究下何为“孝”?

    孝的三个层次:尊亲、弗辱、能养

    孝是人类最朴素自然的情感。同时,孝又是古代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标准甚至是根本大法。在《诗经-蓼莪》中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在《论语·学而第一》中,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孝经》中有“古之明王以孝治天下”。

    具体而言之,关于什么是孝,《礼记·祭义》中这样记载——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这是孝的三个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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