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狗肉
以前,我在郊区农村住时,曾养过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是朋友殷老板送给我的,花花并不花,它浑身雪白。
殷老板送花花给我时有一点惋惜,说花花刚生下来时和一只小猫呆过一段时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花花也便染上了猫的习性,老是喜欢像猫一样抬起右前爪撩逗人。我倒不觉得这是花花的什么缺点,我甚至认为这恰恰是花花的优点,你想想,当一只小狗像小猫一样抬起右爪逗你玩,岂不是一件挺有趣的事?
我因势利导,利用花花喜欢用右前爪逗人的这一特点,教它和人握手。花花果真聪明,很快便掌握了握手的要领,一有来客,只要我说花花,握握手,花花便会迎上前去,一个前立,伸出右前爪搭在你的手心里,和花花握过手的客人都说花花聪明、可爱、乖。
花花还有个特点,假如你是它第二次握手或第三次握手的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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