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炉,最高奖励30万元
货值,举报人,监管部门
为适应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以及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中的实际需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收集意见及建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增加适用部门
《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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