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分寸
上海人什么事都喜欢讲个分寸,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饮酒。所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我想,这“小酒”与“大酒”之间的距离,就是对饮酒分寸的拿捏问题。当然,能坐而论道探讨喝酒分寸的,多半是不喝酒的或是不在喝酒状态下的,我们国人素来讲究的是“无酒不欢”,一旦喝上了,欢畅了,规矩分寸谁还顾得上呢?虽说如今“醉卧沙场”已不会出现,但美人名士醉卧沙发、蹒跚街头,仍是常有的事。可见欢乐当前,分寸往往最不好把控,或者说不想把控。唐代有一位大学士陆扆,某次设宴招待一位年轻的读书人,劝其饮酒时,年轻人说自己“天性不饮酒”,陆扆赞曰:“盖平生悔吝有十分,不为酒困,自然减半也。”他的意思是人一生中后悔的事有十分,你不喝酒,那就仅剩一半了。这位陆丞相对酒的看法似乎有欠公允,他只记得“喝酒会误事”的茬,却把酒能助兴的好处给忽略了。我曾说过,酒虽非人生之必饮,但却能给人带来额外之欢愉。“伤心懊悔”的事,还是可以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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