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心”浅谈
据记载,唐代已有“点心”一词。当时 ,有一个叫郑的人当“江淮留后”(按:“留后”为官名,后来改称“承宣使”)。一天,家人为其夫人准备了“晨馔”。因为夫人化妆还没有完成,便对她自己的弟弟说:“治妆未毕,我未及餐,尔且可点心。”另外,《幻异志·板桥三娘子》中也记道:“三娘子先起点灯,置新做烧饼于食床上,与客点心。”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文中的“点心”是作动词用的,并不是名词,均有先吃一点食物以充饥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这儿的“点心”是从魏晋南北朝时的“小食”演化而来。从先秦至魏晋南北朝,中国人的饮食制度大致为一日两餐制(亦有学者认为从汉代起已实行一日三餐制等等)。即约上午8时和下午4时各一餐,是为正餐。如果在天亮、正午、傍晚之时再加餐,均非正餐,有类似后代吃点心之意。而在梁朝时,“京师谷贵,改常馔为小食。”(《梁书·昭明太子传》)后来,“世俗例以早晨小食为点心,自唐时已有此语。”(《能改斋漫录》)
如前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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