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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1122
无偿献血者本人和亲属用血后,通过什么途径享受报销?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2日 《人人健康》 2012年第11期
     根据《献血法》、《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等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以及其直系亲属在用血后,可以持相关手续,到当地血液中心献血办审核手续,进行报销。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报销须持以下证件:

    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

    二、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免费用血报销须持以下证件: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用血者和献血者的关系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单位等均可开据证明);用血者在献血年龄段(18~55周岁)未献血的原因证明;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

    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报销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 太原市血液中心

    咨询电话:0351-8304100 8304200,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