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治疗方案治疗中枢性协调障碍的临床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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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1.3 疗效评估标准 采用自拟标准将运动功能恢复、Vojta姿势反射改变及肌张力情况分为3级。治愈:运动功能达同龄正常儿,Vojta姿势反射正常,肌张力正常。有效:运动功能明显改善,Vojta姿势反射异常,肌张力仍异常。无效:运动功能无改善,Vojta姿势反射异常,肌张力异常,进展成脑性瘫痪。有效率=治愈(例)+好转(例)/n×100%。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治疗以百分比率表示,采用χ2检验。
2 结 果
2.1 两组患儿月龄(x2=2.589,p=0.274)、性别(x2=0.001,P=0.973)、ZKS分度(x2=2.269,P=0.519)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的治疗治愈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明治疗组的治愈率显著。经强化治疗方案综合康复治疗后患儿临床症状体征明显好转,绝大部分患儿异常姿势纠正和控制,各项发育正常化,达到正常月龄儿童发育水平。见表2。治愈率(x2=74.142,P=0.000),有效率(x2=17.257,P=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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