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中医基本理论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的研究(1)
【中图分类号】R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1-0031-03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寓医于食”之说,它是指,有些中草药既是药物,又可作为食物的原料,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既具有营养价值,又具有防病治病,保健强身,延年益寿的功效。成书于东汉末年的《神农本草》收载药物365种,其中大枣、枸杞、当归、百合、地黄等既是药物又是可作为药膳的原料。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药方》中专设有“食治”篇,其中收载可食用的药物154种,分别按果实、菜蔬、谷米、鸟兽四门加以论述。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在传统中医实践中,具有药物的属性,其又具有相当长的食用历史,具有食品的属性。在临床工作中护士没有处方权,但对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护士就可以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来指导患者根据其疾病具体来服用。本文通过对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对名单中的物品的性味、归经、功效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及饮食禁忌作了较全面的研究,希望帮助临床护理工作者对患者进行正确的饮食指导提供依据,进一步和谐护患关系,提高护理质量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0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