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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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针对新形式下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的现状,探讨相应的对策。方法:对我院近四年接诊患者委托书、住院病历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结果:非自愿住院患者接诊比例显著下降,首发精神障碍患者接诊的操作性难度较大,因住院经费和治疗后的归属问题,医院拒绝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接诊。结论:在精神卫生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的新形式下,对精神卫生工作应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完善精神疾病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关键词】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对策
【中图分类号】R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100-02
精神疾病是一种特殊的疾病,精神障碍患者一般没有自知力,不认为有病,这一特点使得其入院诊治多需通过强制方式实现,许多患者的家属无能力护送患者入院,常求助于医院,为解决这一难题,我院曾组成了专门的医护接诊小组,实行人性化的外出接诊服务,由于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正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非自愿入院涉嫌“非法拘禁”、“侵犯人权”’、“被精神病”等[1]。鉴于此,我院接诊患者的服务方式也有了变化,本文结合近四年我院接诊患者的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的现状,探讨相应对策。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由委托方(直系亲属,村居委会或单位、派出所等)委托,鉴订委托书,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我院外出接诊的精神障碍患者。
1.2 方法:采用回顾性方法,将接诊患者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见表1,入院人数逐年上升,接诊人数逐年显著下降,委托对象以家属为主,渐不接受派出所委托。接诊首次发病患者人数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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