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 > 20146
编号:13680328
论采供血机构履行告知工作重要性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 20146
医患纠纷,献血者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知情同意权逐渐被献血者所重视,由此引起的投诉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报道约 70% 的医患纠纷,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足、服务态度较差及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非医疗质量问题引起。鉴于此采供血机构也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告知内容,有效减少投诉的发生,给予献血者充分的人文关怀。

    【关键词】采供血机构;医患纠纷;献血者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547-01

    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无偿献血人群日益增长,然而,知情同意原则逐渐受到一些患者、医学工作者、社会伦理及法学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履行告知义务是法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医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1 告知的必要性

    1.1 《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并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13规定“建立和实施献血者服务规范,制定献血者接待和护理程序,履行献血前告知义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28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