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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好惹 老太太难缠
http://www.100md.com 2014年9月1日 家庭之友·佳人 2014年第9期
     约翰是美国著名的漫画家。他曾经在漫画中讽刺过奥巴马。漫画中,奥巴马跟皮诺曹一起喝咖啡聊天。画面上,奥巴马的特大耳朵上的字是“政府监控”。皮诺曹说:“哇,我说谎的时候,我的鼻子会变长的。”还有一幅是奥巴马在读书,书的封面写着:“初学者版本:供傻瓜用的外交政策,如何对付恐怖分子。”奥巴马画得像毛驴。

    在漫画里公然讽刺和丑化国家元首,是约翰胆子大吗?不是,这不需要胆量。美国政要在文艺作品中被讽刺是家常便饭,约翰不用为讽刺奥巴马而付出任何代价。讽刺奥巴马没事,但约翰却为在漫画中画了一位老太太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位老太太是约翰的邻居赖斯,她一直是约翰临摹的对象。因为这位老太太性格开朗,举止夸张,是约翰“练笔”的极好素材。那天,约翰竟画了七八张以赖斯太太为素材的漫画。可事不凑巧,正当约翰在满心欢喜地欣赏这些“佳作”时,突然,家中来了电话,一位多年不见的远方朋友就要光临家中了。而按照约定,一家报社的编辑要来约翰这里取漫画作品。约翰便安排保姆接待,自己匆匆出门了。

    半个月后,约翰的漫画“群发”了。还没等样刊和稿费寄来,麻烦就找上门了。赖斯的几个儿女竟联手将约翰告上了法庭。原来,保姆不小心把约翰以赖斯为素材的练笔漫画给了报社的编辑。漫画发表后,赖斯和她的女儿看到后非常生气,诉至法院。

    约翰本想狡辩,这是保姆代劳造成的。最终,他没有这样做。他越是这样解释,对自己的负面作用越大,搞不好还会落下个“临阵推卸责任”的罪责。就这样,约翰承担了一切法律责任,赔偿赖斯老太太精神损失费11000美元,还当面向老太太赔礼道歉。对于杂志社的不负责任,法庭上也作出了应有的判决。

    法官解释:在美国,对谁都不能讽刺!但是对总统或高官,作为漫画家可尽情嘲讽。他们通过漫画的形式来骂“管家的”(总统或高官),目的当然是希望“管家的”把家管好。漫画家这么做,是为了国家好,当然不会受到牵连。而一个老太太又有什么可讽刺的呢?他们是弱势群体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普通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也是漫画家绝不可染指的地方。哪怕这个普通公民是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 http://www.100md.com(柯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