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5年宁海县育龄妇女死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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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的健康涉及千万个家庭的美满幸福,家庭完整是社会安定和谐的有力保证。为了解目前主要威胁宁海县育龄妇女病伤死亡原因及其危害程度,以便制定育龄妇女疾病与伤害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现将2001~2005年宁海县育龄妇女病伤死因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01~2005年“宁海县居民病伤死亡原因报表”由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该数据来源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历年的考核结果表明死亡报告数据质量稳定,死亡报告率、及时率均为100%,死因填报完整率99.19%(17 023/17 162)。人口资料来源于公安局,根据年末育龄妇女数计算当年育龄妇女平均人口数和年龄别人口数。
1.2 死因分类
参照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编写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指导手册》,并根据本县育龄妇女病伤死亡特点归纳为13个类别进行统计。
1.3 统计分析方法
统计对象为20~49周岁的育龄妇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调查核实后统计上报,经县疾控中心审核无误后,进行数据的输入及处理。使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开发的“死亡医学登记系统”Death Reg(2002)软件包进行分析统计。2 结果
2.1 粗死亡率
2001~2005年育龄妇女共计死亡555例,年均粗死亡率为75.32/10万(62.83~80.26/10万)。见表1。
表12001~2005年育龄妇女死亡率(1/10万)
2.2 死亡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死因构成及寿命损失年(PYLL)
死亡的555例育龄妇女中:20~岁75例占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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