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引发对违法当事人认定的思考
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当管理相对人将生产经营权转让时,常常会给案件的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特别是认定哪一方是违法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困难。我们对一起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管理相对人转让后如何认定违法当事人的案例进行了分析,供参考。1案件简介
甲公司系一家生产经营木制家具的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木尘、噪声、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2005年9月8日,卫生监督员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16名正在上岗操作的油漆、打磨等岗位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当时陪同检查的管理人员承认公司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监督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年12月9日,监督员对甲公司进行追踪复查,发现该公司未做整改,仍没有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遂对甲公司立案调查。2006年1月10日、1月17日、2月3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3次应约前来接受询问,均承认公司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证明、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名单等有关资料。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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