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无证经营美容院行政处罚案例分
1案情简介2007年3月7日,本区卫生行政部门接群众举报,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免费皮肤测试”的名义开展美容服务,同时向顾客推销该公司代理的化妆品,举报者怀疑该公司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3月8日区卫生行政部门前往该公司所在的某商务楼A室调查取证。
现场查见美容用品及设备,包括美容床、冰热温喷雾机、面部导入仪、某品牌化妆品等。在一间房间内查见工作人员正为一顾客进行美容服务。
该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店面负责人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显示,公司注册地在外区,在本区未办理分支机构执照,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在对当事人调查过程中,先后有2位顾客来到A室,通过对她们的询问得知,该公司的服务方式有两种,一是购买公司代理的化妆品,享受几次免费护肤服务;二是不购买公司代理的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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