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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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传染病的漏报直接影响了传染病报告的质量和疫情分析的准确性。为了解各县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疫情动态,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苍南县每年对各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现将苍南县各医疗机构2006-2008年传染病报告情况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苍南县所有县级医院(5家)和综合型中心卫生院(3家)。
1.2 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每年年终抽查县级医院1-4季度中3个月的全部法定传染病病例,包括内科、儿科、妇科、性病皮肤科、急诊及住院登记资料(按月抽样调查),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以及“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传染病漏报率指调查中抽查的传染病病例在网络直报系统中未查到的例数占总调查例数的百分比;报告及时性评价指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的网络报告卡生成时间与诊断日期之差小于2 h,乙类、丙类传染病(除SARS和禽流感)小于24 h。
1.3 统计学处理
数据结果用Excel 2007和SPSS 11.5软件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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