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足浴场所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探讨
从业人员,合格率,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用品,服务要求,消毒设施,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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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英 唐慧玲 张钧杰 李燕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关键词】 足浴 从业人员 合格率 公共场所卫生 卫生现状 上海市闵行区 公共用品 服务要求 消毒设施 检测结果
【基金】2008年度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科研项目(序号:9)
【分类号】R126.4
足浴作为一种中国“足文化”和保健休闲行业,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现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尚未把足浴场所纳入管理范畴。卫生部于1997年以文件形式规定将足浴场所按公共浴室实施卫生监督,上海市于2006年颁布了《足浴卫生服务要求》(DB 31/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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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作为一种中国“足文化”和保健休闲行业,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现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尚未把足浴场所纳入管理范畴。卫生部于1997年以文件形式规定将足浴场所按公共浴室实施卫生监督,上海市于2006年颁布了(足浴卫生服务要求》(DB 31/59—2006)(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上海市足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于2009年对本区100家足浴场所开展了调查,旨在了解闵行区足浴场所经营状况和卫生现状,为探索积极有效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监管对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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