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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学法: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儿童与健康》 2006年第5期
     非婚生子女可否向不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索要生活费?

    您好,3年前我与男朋友同居期间怀孕,当时因为打算结婚就生下了儿子,没想到我做月子期间男朋友离

    我而去,当时因为赌气就没有向他要儿子的生活费,现在孩子快3岁了,我独自抚养有些吃力,男朋友早已与他人结婚生子。请问我的儿子可以向他要生活费吗?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 (郑州童燕华)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孩子都是无辜的,他们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完全可以向不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索要生活费。, http://www.100md.com